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021年12月24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次修订,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,完善国家创新体系,着力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。 相关链接: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转载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声明:本文部分图片、文字及观点来源于网络,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交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,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