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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

2021年12月24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次修订,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,完善国家创新体系,着力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。

相关链接: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



转载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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