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《关于(PCT)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》,自2021年12月1日起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,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。上述人民币标准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合作条约(PCT)专栏另行通知。 特此公告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5日 转载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 声明:本文部分图片、文字及观点来源于网络,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交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,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。